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本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同意,本协会现正在办理注销登记相关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社会团体注销后剩余财产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应当转给宗旨相同或相近的其他社会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经清算审计,确认本协会有剩余财产如下:
(1)不动产:克拉玛依市苑泉小区40栋4号房屋一套(第三方评估价值为36.04万元);
(2)账户剩余现金:20903.36元;
(3)动产:办公设备资产(附件:资产详情表)
经本协会会员大会决议,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现将上述剩余财产全部无偿捐赠至克拉玛依区私营个体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650203328864419M),由该协会管理上述财产,用于该协会发展,服务会员,开展公益活动。
特此公告。
克拉玛依市私营个体
企业协会
2026年11月2日
克拉玛依市私营个体企业办公设备资产详情表
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会议桌3.6*13米1张57005700会议桌2.8*1米1张39503950班台1.6*0.8米3张15004500班台1.4*0.7米2张13002600条几0.8*0.4 米2张300600会议班前椅55把29015950沙发1+12组24004800办公椅5把9004500格力式空调KFR-35GW/(35530)FNhAk-B34台270010800
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空调支架4付80320投影仪1台33003300投影幕布1个450450投影机吊架1个5050华为笔记本1台49004900台式电脑2台37507500打印机1台16501650专用插线板2个55110投影遥控器1个120120合计金额:7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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