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整合需要,本公司股东会已作出决议,克拉玛依市金鑫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存续分立且作为存续方,由存续方克拉玛依市金鑫科技有限公司与派生新设公司承担与之相对应的分立前公司债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请本公司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联系本公司,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本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分立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联系人:周智琦
联系电话:13909902395
座机:0990-7551320
克拉玛依市金鑫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
因业务整合需要,本公司股东会已作出决议,克拉玛依市金鑫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存续分立且作为存续方,由存续方克拉玛依市金鑫科技有限公司与派生新设公司承担与之相对应的分立前公司债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请本公司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联系本公司,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本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分立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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