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平台过多、操作繁琐的痛点,《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明确统筹智慧应用场景与平台整合,推进便民服务集成化,避免重复建设。
数字人才“引不来、留不住”同样是立法调研中的高频反映。《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完善引育留用机制。
此外,《条例》还回应了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面临“数字鸿沟”的问题,第二十三条要求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保留必要的线下服务渠道。
《条例》共35条,审议过程中争议最大、修改次数最多的是数据共享问题。据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透露,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数据放多少、怎么放、谁来管、安全怎么保障等方面。部门担心数据安全、隐私泄露、责任边界不清,而企业和群众则希望数据应开尽开、高效共享。经过多轮审议,《条例》明确了“安全为前提、需求为导向”的原则,并划定了三条底线:一是公共数据目录化管理该共享的必须共享;二是敏感数据、隐私数据脱敏使用、严格授权;三是建立安全评估、责任追溯、应急处置机制。该负责人强调,《条例》明确统一平台、统一标准、分类共享、授权运营、安全可控的原则,既打通数据壁垒,又守住安全红线,实现共享与安全平衡、便民与风控并重。
立法不是终点,落实才是关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6月1日施行后,市人大常委会将紧扣“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目标,开展全链条监督。
监督方式中,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被明确为法定监督方式。该负责人表示,计划于6月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条例》宣传和贯彻落实准备工作的报告,并在此后每年听取智慧城市建设与条例实施情况报告,且此项要求已写入《条例》第三十三条,纳入人大监督议题。
“此次市人大常委会明确的全链条监督安排,标志着克拉玛依在智慧城市法治化建设上迈出了‘立法+监督’并重的坚实一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说,待《条例》施行一段时间后,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聚焦规划落地、设施建设、数据共享、场景应用、资金保障、人才政策等重点,实地督查推进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将实行闭环管理,即建立清单、限期整改、组织“回头看”,确保条款落地不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