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融媒记者 吕青
通讯员 边磊
6月1日,《克拉玛依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部全疆首部智慧城市地方性法规如何从“纸面”走向“地面”?群众关切的痛点是否得到回应?市人大常委会又将如何监督落实?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就立法过程中的民意吸纳、争议焦点及后续监督安排作出详细回应。
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立法工作历时半年,深入调研并广泛征集群众意见。针对交通沿线网络信号不畅、办事反复提交材料、政务平台过多且操作繁琐、数字人才流失、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面临“数字鸿沟”等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经认真研究,已分别写入条例相关条款。
其中,针对交通沿线网络信号问题,《条例》第九条明确要求,数字基础设施与铁路、公路、桥梁等同步规划、协商共建、资源共享,并由数字化发展部门统筹协调接口、标准及互联互通事宜。
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反复提交材料问题,《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统一城市大数据平台,深化“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实现公共数据统一归集共享、一次采集、多方共享。(下转08版)